訊息公告 » 財政部函釋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82/12/23 發文字號:台財稅第821506182號函

主旨:財政部台灣省南區國稅局屏東縣分局聲請法院代辦被繼承人李××遺產繼承登記,其滯欠地價稅及房屋稅應如何處理一案,復如說明。

說明:二、李××遺產欠繳地價稅部分,如經查明於遺產代辦繼承登記後之拍賣程序中,確可獲清償者,真欠繳之地價稅,除應依法移送強制執行外,得予核發同意移轉證明書。至其欠繳之房屋稅,應由該管稽徵機關逕依稅捐稽徵法相關規定移送法院強制執行,並密切與本部台灣省南區國稅局聯繫於拍賣程序中併同遺產稅及地價稅參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