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 » 立法院三讀通過「#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

立法院三讀通過「#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減輕單一自住者負擔,同時提高多屋族持有成本,鼓勵空屋作有效利用,明(113)年7月1日上路,114年5月起開始按全國歸戶課徵房屋稅!

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採 #全國歸戶,調高法定稅率為2%-4.8%,所有地方政府 #都必須 按全國持有戶數 #全數累進 課徵(超過一定戶數全部適用較高稅率),但有4類特定房屋可適用較低稅率:

1️⃣#減輕單一自住稅負:全國單一自住房屋(排除房屋現值一定金額以上者)稅率降至1%。
2️⃣#鼓勵空屋釋出租賃: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的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降為1.5%至2.4%(原3.6%)。
3️⃣#兼顧繼承取得共有:因繼承取得共有的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降為1.5%-2.4%(原3.6%)。
4️⃣#鼓勵建商加速出售:建商新建住家用房屋在合理銷售期間2年內,法定稅率調整為2%-3.6%,超過2年則適用2%-4.8%。

其他修正像是,參考地價稅,自住房屋要件增訂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房屋稅改按「年」計徵。為了防杜分割房屋避稅,住家用房屋現值10萬元以下免徵房屋稅的適用對象,以自然人持有全國3戶為限、非自然人(例如法人)不適用。

這次修正還須配套訂定或修正相關子法規(例如房屋稅差別稅率參考基準等),考量房屋稅為地方稅,我們將邀集各地方政府會商、蒐集各界意見,通盤審慎研訂並儘速發布(公告)供地方政府參考運用。

➡️「房屋稅差別稅率2.0專區」看更多:https://www.mof.gov.tw/house